沿海内河船壳保险、小型船舶油污保险

保险对象为沿海、内河船舶,包括2000总吨以下的小型货轮、2000总吨以下的供/受油船以及1600总吨以下的残油、油污水接收船;承保由于自然灾害、碰撞引起的被保险船舶物理状态下的损失及赔偿责任;以及小型船舶由于油泄漏而造成水域的污染,被保险人为此而支出的清理、赔偿、诉讼等费用,以及其它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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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公告

根据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撤销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公司已于2026年7月3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妥机构注销登记手续,南京分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此后未尽事宜,由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公司承担。

现予以公告。

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