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潮涌 商业保险需先行一步

面对“新基建”热潮,商业保险熟悉、投身、适应并勇当“新基建”的“弄潮儿”,需要先行一步、未雨绸缪。笔者认为,商业保险要立足自身基本功能,着眼于提高参与社会治理能力,落实于提高风险识别、风险定价、风险预防、风险处置等“四大能力”。

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新基建”将逐步改变风险外在形态,推动保险行业调整识别风险视角。以车险、企财险为例,在当前人工驾驶(主要依靠人工操作设备)的前提下,承保风险的形态是行为,风险大小取决于行为人对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遵守意识、驾驶(操作)技能、精神状态等复合因素;而“新基建”包括的5G技术、人工智能支撑的全自动驾驶(生产)条件下,风险形态由行为转变为性能,风险大小取决于相关设备技术成熟性。适应风险形态变化,商业保险需要逐步重构风险形态体系,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提高风险定价能力。“新基建”将逐步改变风险决定因素,推动保险行业调整费率因子。以车险为例,当前车险定价实行从车定价因子(考量购置价、折旧价,不考量智能性),完全忽略标的车行驶里程、区间等从用因子和标的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驾龄等从人因子。深化车险定价改革,就要增加从用、从人因子并优化之间权重,而“新基建”中5G技术既可以帮助交通行为监管,也可以帮助车险定价改革。5G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的全自动驾驶,对车险风险定价不再考虑从用、从人因子且对从车因子主要考量安全性。

提高风险预防能力。“新基建”将逐步辅助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推动保险行业丰富风险预防手段。5G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基建”技术的运用,将会提升风险预防的手段。以意外险为例,根据最近下发的意外险改革意见,实施建立行业共享机制、数据库、精算体系、伤残发生率表等措施,辅助商业保险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并采取不同的预防措施。再如,根据最近下发的医保改革意见,国家将建立统一的医保数据库。如果将数据库与商业保险数据库适度对接,将可以提前防范“带病投保”的道德风险。

提高风险处置能力。“新基建”将逐步辅助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推动保险行业丰富风险处置手段。当前保险经营中存在的理赔难沉疴尚未根治,其中的根源包括信息化建设不足。“新基建”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逐步落地之后,交通行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等安全生产形势应该持续向好,商业保险机构产品研发、预防、理赔等主干经营环节都需要改良。鉴于风险处置手段先进,保险行业应尽快完善风险处置业务流程。

 

上述文章摘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