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重疾定义将逐步靠近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这是两个协会继2007年制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后,再度合作开展修订工作。

参与两次重疾定义制定的中国医师协会健康管理保险分会名誉主任委员,慈铭体检集团·博鳌国际医院党委书记胡波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专访时表示,保险中的重疾定义与医学上的重疾是不完全一致的,此次修订中两个协会达成了一个共识,未来的保险重疾定义与医学上的重疾会逐渐靠近。

2007年以前,我们国家是没有重疾定义的,由保险公司在产品条款中自行约定疾病,因消费者对保险公司自行确定的疾病定义不认可,引发很多投诉和纠纷。

胡波表示,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首个重疾定义,明确重疾标准,对减少投诉纠纷、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当时重疾险对医疗行业的支持非常弱,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重疾定义,让老百姓更放心地买保险,让保险公司作为支付端进行赔付,这样对医疗行业也是一种支持和补充。”他说。

近10多年来,医学诊疗技术快速发展,保险需求也快速提升,同时疾病发生率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旧版定义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此次修订,我们遵循的一个核心原则就是:让消费者看得更明白,让理赔更简单。”胡波表示,保险中的重疾定义与医学上的重疾是不完全一致的。医学上危重危急的病都可以称为重疾,商业保险中则统一规范了进行赔付的重大疾病及保障范围。但是大家正在逐渐达成共识,未来的重疾定义与医疗专业的重疾会逐渐靠近,当然这还需要一些时间。

对于新版重疾定义对保险市场的影响,胡波认为,重疾险整体的份额会进一步扩大。“本次重疾定义的调整更多地考虑消费者的需求和情况,比如过去如果消费者患有甲状腺结节就无法通过核保,而本次调整后,甲状腺结节就根据重症轻症划分出了不同情况,这意味着一些过去无法投保的客户,将可以享受到重疾险保障。”他表示。

据了解,两个协会还将合作推进修订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保险业与医疗卫生行业的合作交流,共同研究长效工作机制,组建相关医学专家咨询委员会,确保规范修订与医学进展相匹配。

胡波透露,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过程中,希望成立一个仲裁组,针对重疾险市场出现的一些重大理赔问题和争议进行仲裁,这样无论对保险公司还是对消费者来说,都是比较公平的。

此外,胡波还表示,重疾险的发展还需要积极引入健康管理。随着市场的扩大,保险机构应该考虑与医疗机构合作实现控费的目标。

 

上述文章摘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1